法律问答

分公司需要单独做账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2024-04-28 06: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独立核算
  • 分公司账务一般不能独立核算。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法律分析:分公司可以有独立账户。分公司一般都是非法人单位,根据管理需要,可以设立单独账户,也可以单独进行经济往来。总公司可以对账户进行规定管理,还可以通过行政要求分公司账户不能提现。
    因为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并且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也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