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诉讼一般需要三至六个月,具体需要依照实际情况判断。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六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
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