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机动车从收费门右转到主干道。这条路只不过是机动车划分的道路。前面刚进主干道,发现左边有电动车。对方速度太快,紧急刹车导致摔倒。我也及时停下来。对方摔倒造成人员伤害和手机损坏,但没有与我碰撞,对方的电动车没有牌照。虽然没有测试,但基本没有牌照,规格明显超标。协勤交警认为我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我不同意,这种情况的责任怎么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28 08: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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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车祸,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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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以交警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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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车祸,事故责任要以双方过错程度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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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