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交警责任认定双方一人一半责任,非机动车没有保险,机动车保险公司只理赔一半,非机动车拒绝赔偿y另外一半的修车费,咨询保险公司可以行使代位追偿,不过要先自己垫付修车费,,4s店才会给发票,如果自己垫付了修车费,保险公司不给行使代位追偿,或者说要不到对方的钱,那是不是钱就只能自己出了,和保险公司没关系了

保险赔偿
2019-07-11 08:03: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交强险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一、 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二、 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三、 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四、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五、 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一、 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二、 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三、 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四、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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