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每月1200元的价格租了一所房子。押金是1200元。我只活了六个月。房主说房子很有用,让我搬出去,但我签了一年的合同,6月份付了一次房租。业主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我还需要支付哪些损失?

房屋租赁
2024-04-28 12: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双方对违约金协商不成的,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对方违约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押金和多交的房款退还,如果约定的罚款太高或太低,可能会要求更改。如果约定的罚款超过实际损失的30%,则该协议可能被视为过高,并可能要求减少罚款;因此房屋租赁违约金不能确定一个明确数额的限额,只能在个案中根据对方的损失大小,并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因素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租赁中,房主违约的,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 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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