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了,原股东己按约定到工商变更登记,而受让人不支付股权转让,还要求解除合同,合同可以解除吗

股权转让
2024-04-28 15:3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是受让方本人吗?你有股权协议吗
  •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不进行变更登记股权受让方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效的。转让人在通知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并告知公司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其在转让合同中的义务就已经履行完毕。股权转让生效与变更股东登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变更股东登记是股权转让协议履行的问题,其功能是使股权的变动产生公示的效力,而不是股权协议生效的构成要件;无论登记与不登记,新股东的实际权利已开始行使,其股权的享有和行使并不以变更登记为条件。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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