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2024-04-28 16:28: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要看签订的协议约定
  • 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法定代表人实施职务活动,造成他人损害,法定代表人有过错的,法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2、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有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权益,或者有未如实出资等情形,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