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农村土地消亡的一些问题资询一下

土地纠纷
2024-04-28 16:5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需要办理土地证:
  •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问题,都要列为公开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建设项目、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农民负担、土地和经营实体的承包、村办企业改制中集体资产的回收和管理、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等。
    重点是财务公开。
    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的使用发放、村集体债权债务、筹资筹劳、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等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
    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