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认识一个有家庭的男的,期间送了我金首饰和转账我们发生了关系但是他现在拿送我的东西威胁我

婚外情
2024-04-28 17: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最好协商解决
  • 男方在与你交谈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了一定的欺诈,是否能构成诈骗罪需要由公安认定,如果报案的话则以诈骗罪控告
  • 分手后之前送的财物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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