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但是没离婚时有还房贷损失要怎么追回

婚姻债务
2024-04-28 17:26: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主张分割
  • 离婚了房贷的处理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
    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根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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