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转移财产该怎么办,法律上如何认定

债务追讨
2024-04-28 17: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处理方式:
    1、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行使其撤销权的诉讼主张,撤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民事法律行为;
    2、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如果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有下列解决办法:
    1、债务人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债务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不合理价格转让或收购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
    3、债权人可申请诉讼保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处理办法:如果债务人是以无偿转让其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损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请求债务人承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