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江苏欠条有几年才失效不能起诉

债务追讨
2024-04-28 17: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的法律诉讼时效只有三年。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
    欠条是被借款人按时还款,欠条作废,被借款人不按时还款,欠条就是有效。
    如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
    欠条作废实质上是借款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
    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期间可中断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欠条的法律诉讼时效只有三年。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
    欠条是被借款人按时还款,欠条作废,被借款人不按时还款,欠条就是有效。
    如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
    欠条作废实质上是借款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
    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期间可中断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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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一般生活中所谓诉讼的有效期在法律上称之为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会丧失胜诉权,债权会变成自然债权,除非借款人主动还款,否则债权人可能难以实现债权。民间借贷中,若借条中约定有具体期限,则以其到期之日起算,诉讼时效为3年,若在借条中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则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是,从借条签订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当然,诉讼时效也有法定的中断、中止事由。若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进行催告,债务人确认债权或同意履行义务,则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在诉讼时效期满前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六个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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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