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医面部伤残鉴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29 01: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病例资料及本人恢复情况而定!
  • 你好,是怎么受伤的
  • 面部伤残鉴定标准按照受伤者的伤残程度、脸部受伤的形态以及受伤者是否能够生活自理分为十级。面部一级伤残最重、十级最轻,十级表现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附录B
    重度:面部瘢痕畸形,并有以下六项中四项者。
    (1)眉毛缺失;
    (2)双睑外翻或者缺失;
    (3)外耳缺失;
    (4)鼻缺失;
    (5)上、下唇外翻或者小口畸形;
    (6)颈颏粘连。
    中度:具有以下六项中三项者。
    (1)眉毛部分缺失;
    (2)眼睑外翻或者部分缺失;
    (3)耳廓部分缺失;
    (4)鼻翼部分缺失;
    (5)唇外翻或者小口畸形;
    (6)颈部瘢痕畸形。
    轻度:含中度畸形六项中二项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