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一般要应该怎样公证债权债务?

债务追讨
2024-04-29 05: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债务可以公证。
    债权债务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意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台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
  • 债权债务可以依法进行公证。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依法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依法提出公证申请,并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和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债权债务是可以公证的。当事人想要对债权债务进行公证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公证申请书等材料,前往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即可。在公证处的公证下,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就具有了合法性和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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