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打民事官司要及时去打

起诉离婚
2024-04-29 08: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民事官司要及时去打的原因是:民事官司存在诉讼时效,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会失去胜诉权。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因为大多数的民事官司如果不及时打可能会超过诉讼时效,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再起诉的,很可能就会败诉。如果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一旦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打一场官司需要的时间:如果是打行政官司,且法院是按照普通程序来审理一审案件的,一般要六个月内;情况特殊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法院是按照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则需要四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