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强制执行后如何申请查封?

行政处罚
2024-04-29 08: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通知相关部门协助作出解除冻结的措施。 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被执行后可以由提出保全的申请人,提出解除申请,进行解封。解封不一定是都要原告申请解除的,关于财产案件纠纷的财产保全法律规定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也就是解封。
    或者是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以后,法律规定时限内未上诉或申请仲裁的,应当解除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具体的包括:第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第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第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第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第
    五、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以及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