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在我家买过期食品,向我举报,这种情况工商局该如何惩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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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0:0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商家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被消费者发现之后,商家应该直接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商家需要赔偿消费者10倍于过期食品价格的赔款,或者赔偿消费者3倍于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相关部门也有权进行罚款,对于过期食品价格不超过10000元的,会被除以2000元到50000元的罚款;对于过期食品价格在10000元的,会被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食品和非法生产工具,设备,原材料等项目;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价值不足1万元,罚款2000元至5万元;货物价值超过1万元,货物价值五倍以上十倍;如果情节严重,许可证被撤销:(一)利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中加入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以再生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的;(二)生产、销售品,其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物、兽药残留物、重金属、污染物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三)为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生产销售主食和辅食;(四)腐败,油脂酸败,污秽,污秽,异物,异物,掺假或感官特征腐败的食品;(五)经营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水生动物的肉制品,或者生产、销售死因不明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水生动物的肉制品;(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关检疫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的肉制品;(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八)为了防止疾病等特殊需要而禁止生产和经营的食品;(九)未经安全性评价,使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新品种;(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管部门责令收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拒绝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 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一)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 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一)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