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女方付首付,男方还房贷,但是最近两个月不给生活费,孩子也不管,已经四个多月没有联系,这种情况下离婚孩子和房子会怎么判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29 10: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可以起诉的
  • 可以起诉要求离婚
  • 法律分析:离婚时,房子和孩子可以这样判:
    1、人民法院会考虑房子的具体情况,然后再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孩子是未满2周岁的,会直接判给母亲,已满2周岁的孩子,会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看谁的情况更适合孩子的成长,孩子就判给谁,已满8周岁的孩子,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谁一起生活,孩子就会判给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