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通知经理,剩下三天转岗去其他部门。如果我不接受转岗,我不同意我离开公司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9 10:3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可去劳动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 您好,您可以直接申请当地的劳动仲裁或者是直接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