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暴告诫书等于留案底了吗,有哪些规定

行政处罚
2024-04-29 10:4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庭暴力的告诫书是给实施暴力行为的人的,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 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根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如果构成治安 处罚的,应该给予加害人治安处罚。
    如果达到犯罪程度的,应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按照刑事案件进行处理。当然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轻微,够不上治安管理 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法律依据:《反家暴法》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 家庭暴力的告诫书是给加害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轻微家暴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于家庭暴力的告诫书一般送达至暴力的加害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轻微家暴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