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方通过媒婆相亲。去年正月十六办的订婚酒花费45000余元,给女方见面礼16600元。聘金是266000。金器59000元。去年农历12月初六办的结婚酒席。结婚酒席所需小彩礼35000余元。给女方结婚酒席的费用50000余元,我去年七八个月上班的工资全部给女方的。现在女方要求退婚。只肯退给我聘金,金器的一半,其它坚决不退

结婚
2024-04-29 10:46: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否退还彩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