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我给人做担保借款20万!借款人在2016年以后就没有还款了,在2023年被借款人起诉担保人和借款人!请问我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抵押担保
2024-04-29 11:16: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作为担保人,肯定是要付连带责任的,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利向你要求偿权还,但之后你可以起诉借款人,要求追偿所还款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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