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设我得了绝症,我征信坏了,没办法直接向银行借贷,通过中间商金融机构向银行借贷,年利率是36%,贷款10万元,后续我因绝症死亡,且无人继承我的遗产,我名下也没有任何房产和车产甚至财产。 问题1:那这笔贷款银行会如何处理? 问题2:子女是否会被法律强制要求帮我偿还? 问题3:此贷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我的配偶对这笔贷款不知情,这笔贷款也未用于家庭开支。我的配偶是否会被法律强制要求偿还?

婚姻债务
2024-04-29 11: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可以与银行进行沟通
  •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可以起诉贷款人
  • 人死了贷款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由银行继续追偿:
    1、有担保的由银行向其担保人或担保机构进行追偿。
    2、无担保的由死者名下遗产用于偿或其法定继承人履行偿还义务。
    3、死者名下无遗产也无担保的,该贷款通常由银行作为坏账处理。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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