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法院是否应主动审查合同效力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29 13: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是否会主动审查需要区分情况而定,一般当事人签署的合同只要没有发生争议诉讼到法院的,法院是不会自动审查合同效力的。一旦因为争议诉讼到法院,除非是合同违反了强制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违反了公序良俗否则在当事人没有诉求的情况下法院也是不会主动审查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合同效力法院可以主动审查的。但若当事人起诉不涉及合同纠纷的,法院不得主动审查合同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 当事人因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合同效力法院可以主动审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