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多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

立遗嘱
2024-04-29 13: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断多份遗嘱的效力,要根据遗嘱的时间、形式、内容等因素确定。公证遗嘱的更改应当进行公证方起到变更的效力
  • 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 一、多份遗嘱以哪一份为准
    1、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有的遗嘱人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会立下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可能相互抵触。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这么多份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是否都符合法定的条件,是否为有效遗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哪些情况遗嘱会失效
    1、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因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当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时,有冲突部分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因为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一般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6、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7、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8、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9、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因为这部分财产在生前已经处置,而且有处置权,鉴于这部分财产已不是遗嘱人的遗产,故无效;
    10、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
    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不满足法律的要求,即使意思表示真实也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