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属于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

公司成立
2024-04-29 14:20: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通俗的讲,股东投资的股金在公司成立后就变成了公司的资产,在没有红利,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如果抽回出资就是抽逃注册资本。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将注册资本外借百分之五十是不是注册资本抽逃,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不影响公司经营,又没有涉嫌放贷,法律并没有禁止。但这种行为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 抽逃注册资本具体的表现形式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以及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抽逃注册资本实际上就是侵占公司的利益。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