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弟在经媒婆介绍后,与一女子订婚,交付彩礼及三金共计金额15万余元。订婚后女方拒绝与其领取结婚证,并要求男方入赘,与父母断绝关系,不再对父母形势赡养义务。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骗婚?骗取他人财务?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彩礼,并与其解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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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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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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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骗婚骗彩礼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搜集证据报警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不严重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双方未登记结婚、已经登记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等情形之一,应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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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