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一下我出嫁跟父母分户了,姐姐跟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确权后,我还有权继承父母的房子跟土地吗有权继承父母的房子跟土地吗?您好,问一下我出嫁跟父母分户了,姐姐跟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确权后,我还有权继承父母的房子跟土地吗?

2019-07-11 10:04: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 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 一,有影响,土地确权必须是本村体制内的户口,当事人如果不是当地的户口,是不能进行当地村的土地确权的。  二,土地确确权:  1,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2,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
    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  3,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