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担保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4-04-29 15:2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其保证人的特定物上设立的他物权。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有三种担保物权。一是抵押权,二是质权,三是留置权
  • 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
  • 债权担保有以下表现形式:
    1、担保,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给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等法律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以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出售财产;
    5、定金,指一方为保证合同履行而提前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