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因为疫情出台了一个关于保险减免的文件,我目前是在当地民政局上班,但是工资是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发放,民政局每个月都会打钱到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我们每个人的工资,帮我们交保险,每个月工资是3800,然后扣了保险后是3010,也就是说,保险的钱是由我们个人承担,当时来上班及签合同的时候就说明了社保缴费是由我们个人工资扣除缴费,但是今年疫情国家出台了文件说是可以减免2-12月单位承担部分的保险,现在的情况是,从2月份开始单位承担部分的保险劳务派遣公司就没有交,然后我们的保险钱就一直在劳务公司,他们也不退到我们个人账户,我们应该怎么要回这笔钱尼?是否要走司法程序?

劳务派遣
2024-04-29 15:2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对于派遣工工资福利的问题,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 劳务派遣员工是劳务派遣公司向用工单位派遣的员工,派遣工工资、社保由派遣公司发放和缴纳。
  • 对于派遣工工资福利的问题,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