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患有肿瘤病,医疗期满,公司想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我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9 15: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患病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赔偿是: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的补偿,同时在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双倍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您是非因公患病,在规定的治疗期满后仍无法履行职务,公司有权解除您的劳动合同并依法向您支付补偿金。如果公司的做法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您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