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问题解答第三弹,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拆迁补偿
2024-04-29 15:40: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的法律规定了拆迁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的决定,所以,需要对旧的建筑进行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拆迁过程中一般存在三种形式的诉讼:刑事,行政,民事。但是怎么运用确实一个“技术活”,行政诉讼是给政府压力的,民事诉讼是为解决实体矛盾的,刑事起诉是权利真正受到极大损害的时候才使用的。第
    一、协商。第
    二、上访。第
    三、向行政机关、监察部门和人大的申诉救济。法律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第二十五条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法律分析:拆迁法规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拆迁法规是关于对必须拆迁的旧建筑进行拆除给予补偿和对被征收人进行赔偿的内容,拆迁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的决定。
    房屋拆迁的法律规定如下,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