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朋友A共同拥有一个房子,房产证上标注两个人共同拥有,我想租出去,对方因为矛盾死活不肯出租,宁愿空着也不出租,这种情况,我可以跟他要一半的房租吗?

房屋租赁
2024-04-29 16: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与维权,首先要依靠合同,按合同约定行事。


  • 法律分析:不可以。两人共有的房屋,一方是不能私自进行出租的,应该要由双方协商是否出租,如共有人不同意出租的,就不能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