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认定书已经超过3个工作日,当时下定责任书说人员没任何问题,现在又说人员有问题了,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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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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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是什么情况,不同案情,复议对象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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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从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属行政复议法调整,适用行政复议法中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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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