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财产公证的利弊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4-29 16: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或婚后夫妻财产公证的利处:避免以后的财产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利益等。弊处是可能会伤害夫妻之间的感情。财产公证要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财产清单等材料的原件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审查通过发给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或婚后夫妻财产公证的利处:避免以后的财产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利益等。弊处是可能会伤害夫妻之间的感情。财产公证要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财产清单等材料的原件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审查通过发给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民法典婚前财产公证利与弊是什么:婚前财产公证的利:第一,避免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分割产生纠纷;第二,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如女方的婚前财产归女方所有,男方没有所有权;第三,公证过的财产,在解决财产归属纠纷时利于提高司法效率。
    弊:第一,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二,一定程度上损害夫妻感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