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仲裁协议为什么会被异地仲裁并被异地法院执行,请问怎么审请撤销仲裁

劳动仲裁
2024-04-29 17:12: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涉外仲裁撤销的情形有:
    1、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由于他人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的程序不符规则的;
    4、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或仲裁事项超出范围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