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刑事案件多久宣判?

刑事辩护
2024-04-29 17: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刑事案件最快会在五个月之内就进行宣判。当人民法院受理开庭之后,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做出宣判,如果因为刑事案件情节过于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的审判时间,如果造成的影响特别严重可以申请延长三个月。
    刑事案件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法律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主观要件,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
    4、客观要件,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一、刑事案件一般多久可以判下来
    1、一般刑事案件最快会在五个月之内就进行宣判。当人民法院受理开庭之后,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做出宣判,如果因为刑事案件情节过于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的审判时间,如果造成的影响特别严重可以申请延长三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刑事案件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法律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主观要件,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
    4、客观要件,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 法律分析:
    1.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2.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