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复议前置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
2024-04-29 17: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并附带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作出裁决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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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