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限制有什么
抵押担保
2024-04-29 18: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您好,请问有当事人之间的事先约定吗?如果没有,则要根据担保物的性质,移转的具体规定,担保合同签订的时间先后来确定了
您好,是属于担保人保证还是用物提供的抵押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限制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必须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担保物权人负有申报债权的义务;担保物权必须经过法院的审查确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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