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生效要件是:
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中必须包含订立合同的目的;
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4、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