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给出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辞退试用期员工。但是没有任何依据,就是靠公司内部人员口头说不胜任就判定不胜任了吗?

无故辞退
2024-04-29 19:3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在我国用人单位故意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的,员工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依法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如果无法证明的,视为无故辞退,须赔偿经济补偿金,如果确实是不能胜任工作的,那么没有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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