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诉求申请书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标题,所有的劳动仲裁申请书都可以直接的以劳动仲裁申请书作为标题;
2、申请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等;
3、被申请人信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条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