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楼下擅自改变下水道主管道,楼上的污水管道漏水,谁需要负责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4-30 02: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房主管道漏水由主管道管理者负责。管道属于公共设施,如果是由于业主个人的原因造成的主管道漏水,那么就要由业主来负责维修,如果是管道本身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以内,由开发商负责,在质保期以外,由小区物业负责。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什么权利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条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 房屋漏水开发商、物业、各方当事人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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