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变更公房承租人需满足的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经满足条件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