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法医鉴定申请书要怎么写

2024-04-30 06: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法医鉴定的流程是:
    1、当事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交鉴定申请;
    2、提交影像学材料、病历资料、案件卷宗等材料;
    3、专业法医师或医师对法医学方面的问题进行鉴定,出具鉴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 做法医鉴定需要带以下资料:
    1、委托鉴定书;
    2、影像学材料;
    3、病程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
    4、案件卷宗;
    5、既往鉴定文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 法律分析:
    1、申请人的基本资料,姓名、性别等;
    2、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进行鉴定;
    3、写清事实和理由,基于所述事实,根据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法医鉴定机构确定申请人的伤残等级等;
    4、署名日期。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