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小区想成立业委会,但是召开业主大会需要三分之二业主到场,这个要求做不到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4-04-30 07: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维权可以由业主自发要求成立业委会。由三名以上的业主做为发起人,征集20%的业主签名要求召开业主大会,然后向房管局物业科提出申请,物业科在接到申请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 小区业委会的成立需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审议表决章程与管理规约,点票宣布结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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