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前需要准备什么
1、起诉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
(3)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流程
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七日内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案件的,会向起诉方发送受理通知书;
3、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依法审理、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