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积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4-30 07:3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一方的公积金不一定是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内获得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可以先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夫妻获得的公积金应认定为是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取得的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婚后取得的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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