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以业绩考核为由,辞退员工。每个月15号发放工资,今天人事打电话说业绩不达标公司决定终止合同。上个月就扣了工资的50%考核绩效。请问以一个月10000一个月工资,应该问公司赔偿多少较合理合法。2021年8.26号入职的。如果谈不妥下一步流程该如何走。

无故辞退
2024-04-30 08: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好协商否则申请仲裁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员工被辞退赔偿工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