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怎样录音才算证据?

债务追讨
2024-04-30 11:0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的录音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才算证据:该录音证据是当事人依法收集的证据;该证据是真实的、客观的、能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并且当事人有录音的原始载体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欠钱的录音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才算证据:该录音证据是当事人依法收集的证据;该证据是真实的、客观的、能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并且当事人有录音的原始载体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符合下列条件的录音证据才有效:
    1、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
    3、电话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
    4、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5、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7、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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